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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加强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监督和管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73号)规定,将下列拟批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定为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18日(共10天)。如有异议,可向我局书面投诉举报。
附件:拟批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名单(2021年第2批)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示期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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