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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人社函〔2021〕282号
各有关技工院校:
根据《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申请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穗人社职鉴〔2021〕59号)要求,我市按照技工院校学生“能评尽评”的工作原则积极开展了技工院校等级认定机构备案工作。经组织专家对技工院校进行评估,确定广州港技工学校等11家技工院校(名单见附件)为广州市第二批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现予以备案并公布。
请各技工院校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和备案核定的职业(工种)等级面向本校学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并承担主体责任。我局将对各技工院校及其评价活动进行监管和服务,对违规失信、恶意竞争、管理失序的技工院校将取消其资质。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第二批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名单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0日
(承办单位: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3815969)
附件
广州市第二批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名单(11家)
广州港技工学校
广州市花都区技工学校
广州市高新医药与食品技工学校
广州市从化区高级技工学校
广州城建技工学校
广州市华风技工学校
广州市蓝天高级技工学校
广州市北达技工学校
广州市电子商务技工学校
广州城市职业技工学校
广州市金领技工学校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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