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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有关高等学校,考点: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1年我省艺术类(包括美术类、音乐类,下同)招生录取工作,保证省外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校艺术专业在我省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情况,现就2011年省外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在我省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
1.省外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含教育部规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及参照院校)在我省招收艺术类考生,凡省术科统考涉及到的专业(省术科统考涉及专业的认定说明见附件2),可认可我省统一组织的术科考试(指专业考试,下同)成绩(我省艺术统考情况见附件3,下称“省术科统考”),或在省术科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由学校再行组织专业考试(下称“术科统考+单考”),确定本校艺术专业合格考生;凡省术科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则可由学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下称“术科单考”)并确定合格成绩。
省外普通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以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省术科统考涉及到的专业实行“术科统考”;省术科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实行“术科单考”。考生除报考省术科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可不参加省术科统考外,报考省术科统考涉及的或认可省术科统考成绩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全省艺术类术科统考。理科类兼报艺术类专业考生,只能报考艺术类专业的单考专业(即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不能报考省统考和省统考涉及的专业,各高校必须严格核对理科考生报考术科单考相应专业的资格。
2.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所有拟在我省招生的艺术单考院校,须以书面形式于
3.各考点应于
4.我省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统一报名时间为
5.招生院校术科单考不得接受未有我省单考准考证的考生报名考试,不得接受理科考生报考我省统考涉及的专业的术科单考,广东省招生办公室不承认未有我省单考准考证的考生的单考成绩和省统考及省统考涉及专业的理科考生的单考成绩,遗留问题由招考院校负责处理。
6.省外艺术单考院校在接受广东省考生艺术术科单考报名时,应向考生索取广东省2011年普通高考考生号、身份证号并检查考生的术科统考本科合格证(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省外艺术院校组织的艺术术科单考必须于春节后进行并于3月底前完成。我省将于
7.组织艺术术科单考的院校须按规定时间上报本校术科单考合格考生考试成绩。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及考生号、身份证号等有关报考信息必须于
8.认可我省术科统考成绩的省外高校,艺术术科成绩应采用我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成绩,并在向广东省招生办申报招生生源计划时注明,以便广东省招生办在公布招生专业目录时一并公布,便于考生报考。
9.我省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3+文科综合”,即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
10.我省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本科合格线划线原则。省招生办公室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当年美术类、音乐类参加术科统考考生考试成绩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本科专业术科统考合格线。
二、招生计划
1.凡2011年拟在我省招收艺术类考生的省外普通高等学校(含面向全国招生),须于
2.术科单考院校,且有我省理科合格生源的,向我省申报招生生源计划时,需申报相应招生专业,由省招生办公室公布,否则不得招生。
三、录取批次安排
2011年本科艺术院校(专业)全部安排在提前批录取;专科艺术院校(专业)在同批次普通专科院校(专业)录取前进行,各高校应做好招生批次的宣传工作。
四、录取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要求,各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考生必须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定科目,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我省2011年普通高考艺术类招生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各招生院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完善管理措施,自行进行网上录取,我省不接受招生院校的录取委托。艺术类网上录取的步骤和要求为:
1.实行省术科统考的院校,文化分、术科分录取分数线由省招委会根据招生计划情况,按一定比例划定。录取时,考生档案按照我省艺术类招生录取投档原则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2.实行“术科统考+单考”的高校,文化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分在我省术科统考合格的基础上,认可单考院校的合格成绩,广东省招办公室将文化分上线,省术科统考合格且学校单考合格的考生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志愿已完成录取计划的院校,不投第二志愿的考生档案),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3.实行术科单考的院校,文化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分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广东省招生办根据院校提供的专业术科合格考生名单及文化分上线情况,将双上线考生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志愿已完成录取计划的院校,不投第二志愿的考生档案),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4.以上三种招生类型的院校凭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确认的录取名册或经过我省网上录取系统确认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未经我省同意备案录取之前,院校不得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不按我省规定程序办理的,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
5.各有关高校艺术类专业,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审核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专业,按《教育部关于公布普通高等学校可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名单的通知》(教高函[2009]25号)文件执行,教育部文件规定以外的其他所有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考生。
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关系考生切身利益,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全过程的领导,对命题、报名、考试、录取各环节,要精心组织,强化管理,认真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艺术专业招生考试顺利进行,确保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附件:1.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
2.关于广东省艺术术科统考涉及的艺术类专业认定的说明
3.广东省艺术专业招生术科统一考试情况介绍
4.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及考点联系方式
5.2011年拟在广东省招生的艺术单考院校申报表
6.2011年省外艺术单考院校统计表
7.广东省2011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术科单考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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