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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委员会,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2011〕4号),现就做好今年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生源组织。2011年春季招生在3月-4月开展组织生源工作。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向有输送生源意向的初级中学做好宣传工作;生源所在的初级中学要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及早确定和提供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名单。
2.录入拟录名单。
3.审核。
4.新生注册。
5.新生名册打印及送审备案。
二、省中招服务平台录取系统网址:
http://www.ecogd.edu.cn/zkpt_lq。
三、注意事项:
1.招生学校将自愿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的考生号、身份证号按录取系统提供的数据模版生成xls或dbf文件,导入省中招服务平台,然后根据平台显示的姓名核对考生信息,确认学生身份,确定录取专业,点击“全选”和“提交”按钮则完成拟录名单的导入工作,提交成功即完成录取。对身份证号码缺失的学生,须由招生学校在确认学生身份时补入。
2.对非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农民工等),招生学校要先在省中招服务平台上下载模板(xls或dbf文件的标准数据格式),按模板要求录入学生的基本信息,导入省中招服务平台后获取考生号并提交给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可即时在省中招服务平台上逐一确定学生的录取专业,也可导出数据确定专业后再批量导入拟录取名单,提交成功即完成录取。
3.在2011年春季招生录取开始后,有关主管部门必须安排专人审核学校提交的学生基本信息和录取名单。
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录取工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学校要予以高度重视。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沟通,做到准备工作到位、管理措施到位、目标任务完成到位,确保春季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
请各级招生委员会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各中等职业学校。
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
二0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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