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了解*新公司动态及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行业动态
全部 行业动态 广州户口 常见问题 职业技能 学历教育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缴费和待遇申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6-10   访问量:1135   来源:广州市人社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缴费和待遇申领工作的通知

穗人社函〔2021〕280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市社保中心,市医保中心,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服务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做到精准服务、精确管理,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申领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参保缴费。对我市确定的各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单位、个人,尽量通过网上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保险的参保缴费业务,未能按时办理的,可以在调整为不属于中高风险地区的次月起3个月内补办补缴,此期间不加收滞纳金,视同正常参保缴费,不影响个人社保权益。

  二、关于待遇申领。对我市确定的各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单位、个人,尽量通过网上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保险待遇申领业务,符合领取条件但未能按时办理的(包括提前退休审核、视同缴费年限审核等业务),可以在调整为不属于中高风险地区的次月起3个月内补办,不影响个人社保权益,并予以补发相关待遇。

  失业补助金申领补办时间不超过2021年12月31日。

  三、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的相关业务。《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1〕8号)已经正式印发,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为统筹做好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和新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村(居)集体、个人尽量通过网上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也可以在我市没有中高风险地区的次月起3个月内补办,视为正常参保缴费,既不影响个人社保权益,也不影响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1年6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以上信息来自 广州市人社局,如您需查看原文可前往 广州市人社局 官网。

上一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广州市第二批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名单的通知

下一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募2021-2024年职业技能培训评审专家的通知

30秒测评,快速了解能否入户
2025年人才引进、积分入户政策具有大幅调整!不确定入户方式?免费快速测评,为您提供私人定制方案!

1. 目前年龄(单选):

2. *高学历(单选):

3. 广州社保(单选):

4. 手机号码/微信号:

测评结果
  • 李**147******42不够条件解决方案
  • 范**134******91够  条  件协助入户
  • 李**135******97够  条  件协助入户
  • 黄**133******34够  条  件协助入户
  • 李**138******52不够条件解决方案
  • 李**147******42不够条件解决方案
  • 纪**150******44不够条件解决方案
  • 王**182******09够  条  件协助入户
  • 邓**135******91够  条  件协助入户
  • 周**152******11够  条  件协助入户
  • 纪**150******44不够条件解决方案
  • 冯**130******17不够条件解决方案


复制成功

复制成功

微信号:13928888870

请打开 微信
添加老师微信,了解入户政策

知道了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